写这本书,就像是在爱一个人。
开始是冲动,后来,便有了感情。
这是我的第一本书,像是初恋,笨手笨脚。
编辑有点嫌弃我,也怪我分不清小学生都知道的主谓语,想想也是,这感觉就好像是跟姑娘接吻的时候忘了伸舌头。如此的形容,听起来有点下流,但是我仔细想了想,也应该是这样,然后就哭着去改稿子了。
关于写的过程,杂七杂八,拼拼凑凑倒像是热恋正在进行时。
浪漫的事儿,冲动,不过脑子,一个,一个,一个,再接着一个,有的是在街角,有的是在饭馆,有的在酒杯里,有的在唇齿间,当然更多的是被放在了心上,微笑衬着泪痕,哭不是因为难过,只是撒撒娇。
因为没经验,所以总免不了修改,修成正果之前要经历坎坷,千呼万唤才能始出来,我也是一样。改,就是千呼万唤的过程,在恋爱里叫等待,在我这儿,叫到底有完没完。
还好,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,恋人没分开,书也终于改好有脸拿了出来。
人的一生中总是免不了遗憾,想说太多抱歉,说太多如果,明知道说了没用,但不说总感觉结束得有点死不瞑目,这本书也是这样,不经意间就被你翻到了最后一页。所以,我忍不住要在最后一页说几句抱歉:
抱歉,我没踏出过国门,没能在书里写好欧洲美洲大西洋。
抱歉,我没背会太多单词,没能在书里再加点洋气的小资情调。
抱歉,正如你在书里所看到的那样,我没能做成的事太多太多,我只是一个高中没有毕业,喝酒必挂酒桌,打架只会动嘴,看见姑娘就紧张得只剩下装的一个20多岁的男生。
读了这本书,你也许还是老样子,生活也许还是老样子,我并没能教会你如何制订旅行计划,没教会你如何考雅思托福,没教会你遇到棘手的事情到底应该如何应对。
不过没关系,我只是在你失眠的那夜出现在了你的枕边,不管你是刚刚开始一段感情,还是正在热恋,不管你是处在冷战当中,还是已经决定继续做单身狂人,我都愿意在这个时候出现,或者哄你入睡,或者看你发呆,或者带你胡乱抓狂,或者陪你一起睡不着。
嗯,还是睡吧,睡醒了,第二天一切都会过去的,睡醒了,我这么多的不好,你也就都会忘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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